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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发挥好村级纪律监督组职能作用
  发布日期:2017-05-23    来源: 分享:
 

 

浅谈如何发挥好村级纪律监督组职能作用
 
杜蒙县纪委 

 

村级纪律监督组是适应当前农村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新生的力量,是推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创新举措,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农村一线的阵地前沿。然而,村级纪律监督组如何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带着这样的问题,杜蒙县纪委分别对全县11个乡镇79个村级纪律监督组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剖析监督组职能发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级纪律监督组基本情况
我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有11个乡镇,下辖79个行政村,每个村均设立村级纪律监督组,全县共有村级纪律监督组成员238人,其中组长79人,成员159人,有55人曾经担任过村干部,占全部人员的23.1%。按照年龄结构划分:其中50岁以下的104人,占43.7%,51-60岁的57人,占23.9%,61岁以上的77人,占32.4%。按文化程度划分:初中文化的173人,占72.7%,高中文化的33人,占13.9%,大中专文化的14人,占5.9%。
二、村级纪律监督组作用发挥情况
近年来,全县79村级纪律监督组充分发挥全县法律法规“宣传员”,传达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助推发展建设的“监督员”作用,在村党组织(总支)的直接领导和乡镇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共分为两大类,对村级事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督。一类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工作、协助做好信访工作、协助做好执纪审查工作、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村干部述职述廉、换届选举等7项内容作为主体工作项目。另一类是把村级工程建设、村级管理限额包干费用使用、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村级集体资产购置转让、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征地拆迁补偿、村务公开、扶贫帮困等9项作为监督检查项目。近三年来,全县各村级纪律监督组,在村级“三重一大”、“三资”代理、资源发包、民生工程建设等各项村务活动中,列席“两委”会议350余次,制发村务通讯156余期,参与资源发包等监督专项86余起,排查及解决各类矛盾纠纷98余件,通过纪律监督组的有效工作,使各村党务公开更加具体,制度运行更加规范,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助力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存在认识不到位问题。村级纪律监督组成员原则上由本村农民党员担任,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之间是被领导关系,开展监督检查容易受到抵触和不重视。有的村级纪律组织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有的成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防护网、保护伞,对村务、财务运行概不过问,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存在监督不适应问题。我县79个行政村238名村级纪律监督组成员存在年龄普遍偏高,有77年龄已超过60岁。有55人原来曾经担任过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会计,这些人员对村务工作有一定了解,但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监督,对村干部的监督容易蜕变成为村党支部的自我监督,一时难以适应监督工作。
(三)存在不愿监督问题。有的成员在思想上本身就存在为难情绪,心里没底缺乏信心,怕担负监督风险。甚至受农村家庭、宗派关系等影响,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容易导致对某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往往因利益关联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导致村级纪律监督组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四)存在监督不到位问题。村级纪律监督组成员受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偏大、工作职责模糊、对自身要求还不严格等因素影响。对村级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了解不深不透,缺少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村务监督制度不健全,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的问题环节不明确,存在着监督不到位问题,导致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存在。
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程序,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纪律监督组成员产生一律通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公示、报乡镇党委和派驻室审核、批复、到县纪委备案程序,下发聘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三个关口上严格把关,真正推选出敢于坚持原则、政治素质高、主动作为、民心所向的村级纪律监督组成员,才能真正履行好监督的职责。
(二)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聘用人员,乡镇党委要统一建立工作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日常监督,组织对纪律监督组成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谈话。同时加大对聘用的纪律监督组成员的培训力度和频次,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为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又要加强纪检、村务监督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坚持把培训工作贯穿始终。
(三)强化考核,督促履职尽责。建立村级纪律监督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纪律监督组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年末由乡镇党委和派驻室听取村级纪律监督组述职述责汇报一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对纪律监督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形成综合性的考核评价报告,作为奖惩依据,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
(四)强化保障,支持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村级纪律监督组参与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对村级纪律监督组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的支持力度,对村级纪律监督组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向乡镇党委提出申请,乡镇党委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为他们撑腰打气,支持监督组理直气壮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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