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要闻速览      |      监督曝光      |      工作纵横      |      廉政教育      |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首页 >> 党风政风
 
 
林甸县助推“两个责任”在乡镇有效落实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林甸县纪委 分享:
 

  

近年来,林甸县纪委严格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

一是签订责任书,划出硬杠“定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年乡镇党委都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内容、督查形式、追究情形,乡镇党委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了责任清单,哪些责任必须承担、哪些事情必须做,一目了然。对落实“两个责任”起到了“导航”作用,有效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二是注重常检查,跟踪问效“督责”。建立健全了述责述廉、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机制。乡镇党委将“述责述廉”会议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每年都向乡镇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 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处理,督促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了“神经末梢”。

三是实施倒查法,寻根溯源“追责”。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抓住乡村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有效措施,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2014年以来,乡镇党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利的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问责,其中批评教育1人,约谈提醒2人。

(马传龙)


 
上一篇:龙凤区“三个结合”确保公车管理监管无盲点
下一篇:大同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相关链接:   党政机关     纪检监察     新闻媒体     本市政府门户网站
 
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国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东风路19号
邮编:163002   黑ICP备06001830  黑公网安备23060202000058号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